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应急维稳处突队被装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应急维稳处突队被装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2楼惠州市中弘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H2025048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应急维稳处突队被装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412,000.00元
采购需求:
1. 项目内容: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应急维稳处突队被装物资采购项目;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1 |
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应急维稳处突队被装物资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货物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速干作训服 |
486 |
套 |
2 |
勤务腰带 |
243 |
条 |
3 |
便帽 |
243 |
顶 |
4 |
作战靴 |
243 |
双 |
5 |
警察徽章标识 |
280 |
套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合格,如发现缺少、损坏或有不符合合同约定其他情形的,中标人须及时补给或更换,如因此造成延期供货,采购人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投标人自拟承诺函)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整体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注册或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四、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2楼惠州市中弘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300.00 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2楼惠州市中弘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2楼惠州市中弘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公安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安惠大道13号
联系方式:0752-53851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中弘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0号投资大厦2楼
联系方式:0752-28179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2-2817938
发布人:惠州市中弘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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